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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鲁县人民检察院 开鲁县工商联 检察开放日暨沟通联系机制签约仪式举行

来源:通辽市工商业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2-04-02

为更好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工商联《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落实县委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切实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和财产权利,开鲁县工商联和开鲁县人民检察院广泛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3月30日上午,举行了检察开放日暨沟通联系机制签约仪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超,县政法委副书记卜艳春,工商联党组书记王学飞,副主席王继华,企业家副主席单伟华、刘进文、许友民、贾洪涛及检察院部分班子成员参加,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提名副检察长包渊主持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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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大厅、办案区、检察文化长廊等,听取了有关情况介绍。在签约仪式上,县检察院党组成员齐晶萌介绍了《工作办法》的基本依据、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王超和王学飞共同签发了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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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办法》共计18条。明确了高效便民、注重实效、协作配合3条原则;确立了明确责任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信息互通共享、投诉监督4条工作机制;建立了主动倾听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加强对涉企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开通“绿色通道”、拓宽沟通交流和法律服务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开展联合调研8条具体内容;提出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服务,规范司法3条工作要求。这18条,是开鲁县人民检察院、开鲁县工商联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案件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联系沟通、相互配合作出的全面规范,也是检察院和工商联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出的郑重承诺。

王学飞在座谈会上对开鲁县人民检察院以开明开放的态度,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发挥专业优势,与工商联建立联系沟通机制,主动服务保障全县民营经济发展作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在下步工作中工商联将全力配合,逐条细化,确保工作办法落到实处。

座谈会上,企业家代表们畅所欲言,对县检察院依法履职、切实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做法给予高度肯定,并在检察普法宣传、疫情期间服务民营企业和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卜艳春对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希望以此次会签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县委关于做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为搭建检企共建平台贡献力量,推动大讨论活动纵深发展。

王超对与会人员对检察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继续把检察工作放到全面深化改革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把优化营商环境放在推动发展的首要位置,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坚持检企互动互助,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就落实好《工作办法》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检察机关始终把服务民营企业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开展,使检察工作更能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更优的法律监督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充分履行职责,密切联系配合。工商联是企业家的“娘家”,检察机关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今后将延伸服务职能,进一步密切与工商联、民营企业家的沟通联系,积极听取意见建议,共同解决新形势下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三是明确各项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工作办法》组织好、实施好,把任务一项一项分解,清单化抓落实,真正成为联系工商联、联系企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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